当前位置:首页>资讯中心>
智政解读《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规范化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6-02-04浏览次数:
【大】【中】【小】视力保护色: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规范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办法以明确条文划定了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从范围界定、建设、备案、安全保护、日常管理到关停的全流程规范。

一、政策背景和核心目标

《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规范化管理办法》印发的核心目标为规范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统筹为基层减负和赋能,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和政务服务中的“面子工程”。文件制定依据包括《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的若干意见》等,其核心内容在于将过去分散的管理要求系统化、制度化,建立起全国统一的备案和管理体系。

二、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的界定和范围

    本办法对“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给出了明确定义,它是指各级行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开发建设,或依托各类互联网平台搭建,运行在移动智能终端上,为内部工作人员办公、管理、学习提供支撑服务的应用软件,这包括了移动客户端(APP)、小程序、快应用等多种形式,但排除了政务公众账号和工作群组。值得注意的是,办法划出了一条明确的“红线”:县以下(不含县级)单位原则上不得开发建设政务应用程序,这从源头上遏制了基层应用泛滥的可能性。

此外,为经营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管理服务的政务应用程序,也参照本办法管理,这意味面向公众的政务服务类APP、小程序等同样被纳入监管范围。

三、管理职责划分

在管理职责上,本办法建立了清晰的权责体系:国务院办公厅与国家网信办负责统筹协调全国政务应用程序的管理工作;在地方层面,省级网信部门会同同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本地区的政务应用程序管理工作。政务应用程序的主办(使用)单位则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建设、使用、安全管理等环节的主体责任,这种责任划分明确了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

四、全流程监管

本办法最核心的监管措施是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备案管理制度,所有政务应用程序上线前都必须履行备案程序,并在显著位置标示主办单位及备案编号,禁止任何形式要求用户下载、安装或使用未经备案的政务应用程序。不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主办(使用)的应用程序,不纳入统一备案管理。

备案申请需通过“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规范化管理系统”进行,对于已上线的应用,政策给予了6个月的过渡期,必须在2026年7月底前完成备案。

整个备案流程有明确的时间要求:省级网信部门应会同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材料不齐全的,退回主办(使用)单位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国家网信办应自收到省级部门报送的备案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和技术检测,技术检测会重点关注应用是否设置打卡签到、积分排名、统计在线时长等强制性功能,是否缺失必要功能等。

五、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不得出现的情况

本办法第十四条明确列出了主办单位不得出现的五种情况,这些正是基层反映强烈的“指尖形式主义”的具体表现:

(1)随意或重复要求基层填表报数交材料;

(2)除安保、应急等特殊场景规定外,政务应用程序设置打卡签到、积分排名、统计在线时长等强制性功能;

(3)强制推广下载使用政务应用程序,考核通报用户安装使用率,强制要求定期登录;

(4)把政务应用程序异化为工作考核日常化、督查检查线上化的主要载体,将点赞量、网络投票数、转发量、学习时长等作为考评依据,非必要情况下强制要求下级和基层单位通过政务应用程序上传工作照片、视频和轨迹等;

(5)使用政务应用程序从事经营性活动。

这些禁止性规定直指政务应用程序使用过程中的痛点,为基层工作人员减负提供了制度保障。

六、技术安全与长效管理机制

除了使用规范,本办法也对政务应用程序的技术标准和安全保障提出了要求。第十六条指出,主办单位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政务应用程序对用户端软硬件的适配性,支持在不同操作系统环境下稳定运行,同时鼓励积极采用互联网协议第六版等创新技术,提升政务应用程序承载能力和用户体验。

安全方面,各地区各部门应落实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个人信息保护、密码管理、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依规保护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等。

自查自评方面,本办法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应定期开展自查自评,主动发现问题并整改,对使用频率低、实用性不强的政务应用程序限期关停注销,对功能相近、重复的进行整合迁移。

七、违法违规的处理措施

为了确保政策落到实处,本办法设置了明确的违规处理机制,国家网信办会同有关方面定期组织对已备案政务应用程序进行抽查检测,对违反本办法的典型问题、规范化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对于存在违法违规或违反相关规定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被撤销备案。同时,信息化项目审批部门应暂停主办单位政务应用程序项目审批,信息化项目运维经费管理部门应暂停其运维经费拨付。这种“备案撤销+项目审批暂停+经费拨付暂停”的组合处理措施,形成了强有力的执行保障,确保各级单位必须认真对待政务应用程序的规范化管理。

推荐信息
下一篇:
智能问答
无障碍
人才招聘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