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州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州人民政府决定对黔东南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办法;研究提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对全州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提出实施方案;协调各地各部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并加强指导、督促检查;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周 舟 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江朝伦 州人民政府副厅长级干部
肖高峰 州人民政府秘书长
成 员:周国好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 洪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州政府新闻办主任
潘 燕 州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服务中心主任
潘健蓉 州档案馆副馆长
杨秀政 州委保密办(州国家保密局)副主任(副局长)
龙 海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熊 敏 州教育局副局长
朱汉琴 州民政局副局长
范爱德 州司法局副局长
屈辉腾 州财政局副局长
吴发文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 林 州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潘瑞玲 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吴剑生 州住房保障中心主任
黄增荣 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肖凯旋 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王玉学 州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
杨继红 州应急局正县长级干部
吴兴元 州国资委副主任
周 亮 州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杨 检 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周礼森 人行黔东南州中心支行工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政府办公室,周国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石庆祥、傅柏柱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州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州政府政务信息中心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及政府公报编辑发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下发。
三、工作规则
(一)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二)领导小组议定事项以小组名义印发会议纪要,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议定事项落实情况。
(三)一般性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必要时由办公室主任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并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同意后,可以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等形式将意见印发各有关方面落实。
(四)各成员单位要明确1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并将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联络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及时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与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代章)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