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府发〔2023〕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贵州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23〕1号)及《黔东南州人民政府贵州省气象局共同推进黔东南气象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等要求,加快推进我州气象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气象保障防灾减灾救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州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州委十一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聚焦“扬优势强产业、补短板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主任务,围绕主导产业抓招商抓项目主旋律,加快气象高质量发展,努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黔东南气象整体实力位居全省前列,在气象基础能力提升、防灾减灾救灾、乡村振兴气象服务、基层台站现代化建设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黔东南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在产业转移、生态旅游康养、交通安全、生态优势等方面气象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气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气象灾害监测率提升到90%,实现智能网格预报空间分辨率提升到1公里,预报准确率提升到85%,暴雨预警提前量提升到110分钟以上,强对流预警提前量提升到45分钟以上。气象灾害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年均GDP占比控制在0.5%以内。
到2035年,气象整体实力达到全省先进水平,气象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全面建成,气象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气象保障能力显著提高。
二、加强气象基础能力建设
(一)建设精密气象监测网。实施山地气象精密监测工程,统筹推进农业、交通、航道、能源、林业、水资源、生态环境等行业气象监测设施建设。推进雷公山梯度观测系统建设。建设4部X波段天气雷达,升级改造三穗C波段天气雷达,建设1部垂直风廓线天气雷达。建设145个自动气象站和雨量站,建设270套微型气象自动站。建设10个交通气象站、6套航道气象站、5个城市气象站和6个坝区农田小气候站。新建4套雷电观测系统。新建2个北斗中继站、15个北斗水汽观测站和1套地基遥感垂直观测系统。逐渐形成全方位精密监测能力,实现气象站覆盖各乡镇、城区、重点坝区、林区、景区、库区和村寨,天气预警雷达覆盖重点县域。(责任单位:州气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林业局、州自然资源局、黔东南无线电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精准气象预报体系。实施山地精准气象预报能力提升工程,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建立1公里分辨率的逐小时循环同化预报系统,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实现行政村定时、定点、定量的精准预报预警。加强雷达和卫星遥感定量降水预报,建设灾害性天气短时临近预报预警系统,实现提前1小时局地强天气预警。建设“村BA”“村超”等重大活动的精细预报预警系统。开展日落日出和云海预报。建设中小河流域预报预警平台,开展“两江一河”流域精细化面雨量预报,发展中小河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城镇内涝等精细化气象风险预警业务,提升防汛抗旱气象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州气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建设精细气象服务系统。建成智慧气象服务系统,完善城乡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机制,推动应急广播预警信息发布全覆盖。发展智慧气象服务,推动5G、小区广播预警信息精准靶向发布,发展基于场景、基于位置、基于影响的智慧气象服务。(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气象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应急局、州水务局、州自然资源局、州水文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融媒体中心、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加强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将气象台站纳入各级公共基础设施整体布局规划建设,实施基层气象台站现代化提升工程,实施黔东南州本级和锦屏、岑巩、三穗、台江、从江、丹寨等14个气象台站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建设,完善气象台站业务支撑平台和保障设备等设施,全力提升气象台站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实现气象台站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绿色安全。(责任单位:州气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加强气象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
(一)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雷达卫星遥感、旅游康养、农业气象、大风冰雹和“两山”暴雨形成机理、人工影响天气、水能风能太阳能开发、高速公路暴雨及团雾、凝冻等应用技术为主攻方向,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与气象服务深度融合应用。围绕防灾减灾和农业、水利、交通、能源等行业发展需求,联合气象科研院所、高校、“大湾区”气象科技力量开展科研攻关和业务化应用,促进气象应用融合创新和效益提升。(责任单位:州气象局、州科技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建立气象科技创新机制。将气象科技创新纳入科技创新工作总体布局,将气象科技创新研究纳入州科技计划予以支持,改进气象科技项目组织管理,完善创新激励机制,建立“揭榜挂帅”科研攻关制度,建立科技成果及其转化应用管理机制,推进气象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激发气象科技创新活力。(责任单位:州气象局、州科技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建设高水平气象人才队伍。将气象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州委党校和东西部协作帮扶交流学习、挂职计划。加强研究生、高级工程师等人才培养和引进,形成气象领军人才、预报服务首席、州管专家和青年气象科技人才梯队。组建一批气象科技创新团队,以科研项目带动高水平气象人才培养。加强气象教育培训和岗位技能竞赛,推动基层一线气象人才队伍转型发展和素质提升。加强与凯里学院等院校的合作,加快气象高层次人才的培养,鼓励攻读气象相关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气象人才评价和分配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凯里学院、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气象局、州科技局、州教育局、州总工会,州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一)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立基于影响预报的气象风险预警业务,多部门联合构建分灾种、分行业、分区域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决策共享平台,加强气象灾害分时段、分强度临近预警。建设具备气象监测预警、应急通信保障、会商研判、服务指挥等多功能、多场景、移动式气象应急保障系统。(责任单位:州气象局、州应急局、州水务局、州自然资源局、州水文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公安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应对能力。将气象防灾减灾示范村和示范乡镇(街道)纳入城市和乡村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气象灾害风险普查成果深度应用,完善强降水“三个叫应”标准。完成16个县(市)城区暴雨强度公式修编。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各县(市)安全生产和高质量发展考核。加强城乡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将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和防灾警示教育纳入组织部门教育培训计划,全面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气象灾害应急管理能力。加强应急责任人气象灾害安全培训。加强气象科普基地建设,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将气象灾害预警纳入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雪凝灾害等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启动条件,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和社会响应机制,强化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建立形成地方党委政府主导的气象高级别预警“停工、停学、停业、停运”等紧急应急管控强制措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州气象局、州公安局、州应急局、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教育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提升人工影响天气防灾减灾能力。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共同推进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常态化开展安全监管和人工防雹增雨,加强冰雹防控,开发空中云水资源,服务粮食安全、特色产业、能源安全、饮水安全、水库电站蓄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建设集监测预警、作业指挥、空域保障、安全管理为一体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平台。提升作业指挥能力和作业装备自动化水平,加快火箭作业装备迭代更新,实现作业站点标准化率100%和作业装备自动化率100%,不断提高防雹增雨减灾增效水平。(责任单位:州气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农业农村局、州应急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水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强化防雷安全监管。将防雷减灾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考核,开展“互联网+”防雷监管。将建设工程防雷行政许可事项融入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和联合验收机制。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做好雷电易发区域及其防范等级的划分,加强雷电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安全检查和雷电灾害科普宣传。(责任单位:州气象局、州应急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商务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公安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加强气候可行性论证。编制涉及安全的强制性气候可行性论证目录,依法做好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由政府统一组织开展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气候可行性论证,评审结果区域内项目全部共享使用。(责任单位:州气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州科技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提高气象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
(一)实施水资源安全气象保障行动。把气象设施纳入水网一体规划同步建设,推进气象信息融入水源建设、水利设施运行和水资源调度环节,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旱灾害防御气象保障能力。建设“两江一河”(清水江、都柳江、㵲阳河)流域气象服务中心,开展分流域、分库区、分时段全过程精细化气象服务,提升清水江、都柳江、㵲阳河防汛抗旱、水上交通和水上旅游安全气象保障能力,开发水资源,将我州水资源优势转变为绿色发展优势。(责任单位:州水务局、州气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实施旅游产业化气象赋能行动。推动气象与旅游深度融合,为生态旅游康养、体育运动休闲、日出日落观赏拍照等旅游新业态提供气象服务支撑。建设民族传统村落、中国乡村旅游1号公路、林区、城区等气象站和负氧离子监测站,打造“中国天然氧吧”“避暑旅游目的地”“气候宜居城市”等气候生态品牌。打造月亮山、雷公山、云台山等气候生态走廊,全方面开展肇兴侗寨、西江苗寨等山地民族文化旅游气象服务,做好环雷公山马拉松、“村BA”“村超”等体育旅游气象服务。(责任单位: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气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实施能源安全气象保障服务行动。开展风、光、水等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建立专业化能源气象服务平台,开展风电、光伏、电网安全运行和电力调度精细化气象服务,做好能源安全生产气象保障。推进物流气象产业合作,开展物流和仓储定制化专业服务。(责任单位:凯里供电局、州气象局、州水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实施交通运输安全气象保障行动。推进气象服务融入智慧交通体系,将气象设施纳入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实现重点路(航)段气象要素实时、精准监测。完善交通气象业务体系,开展公路、铁路、水路精细化交通气象服务,提升恶劣天气交通安全处置和运营管控气象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州气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提高气象服务农业现代化水平
(一)强化粮食安全和农业产业气象保障。把气象设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围绕“6个100万”提升工程,调整优化气象站布局,加密农业气象观测,提高粮食生产全过程精细化气象服务能力,提高水稻生长和病虫害防治气象服务水平。挖掘黔东南气候优势,开展精细化作物种植气候区划,开展烟草、蔬菜、中药材、油茶、茶叶、蓝莓、百香果等直通式精细化农业气象服务和农产品气候品质论证,加强遥感和农业天气指数保险服务,推进农业特色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州气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州烟草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提升乡村振兴气象保障能力。加强农村气象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提高气象预警信息乡村传播覆盖面,筑牢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围绕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建设,积极创建气候宜居美丽乡村。持续提升农村气象服务均等化水平,持续助力脱贫地区农民增收致富。(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应急局、州气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气象支撑
(一)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以生态文明建设和应对气候变化需求为引领,建设通量观测站和植被及物候自动观测系统,建设雷公山温室气体本底监测基地,在雷公山建设国家级梯度气象观测和温室气体在线观测系统,加强温室气体浓度监测与动态跟踪研究,提升雷公山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气候变化监测能力,为全国温室气体标准化观测和数据质量控制提供样板。积极争取中国气象局温室气体及碳中和监测评估中心贵州分中心在黔东南建设,为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实施做好气象保障。(责任单位:州气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生态环境局、州自然资源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强化气候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推动气候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因地制宜打造生态气候走廊、气候旅游康养示范区。开展风能和太阳能资源高精度评估,建立风能太阳能监测预报业务。持续开展生态气候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研究,结合雷公山、西江苗寨、肇兴侗寨以及黎平会议会址等旅游资源,以雷公山为中心,打造贵州东南部国内国际精品旅游康养旅游胜地,推动立体气候资源向绿色产业转化。(责任单位:州气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林业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气象保障。提高重污染天气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气象保障能力,根据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要求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开展重要生态系统、重点生态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地生态气象服务。加强生态系统重大工程建设、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等气象评估服务。2024年建立卫星遥感生态和森林火险气象服务平台,2025年继续扩展完善功能,为生态文明建设出新绩提供气象保障。(责任单位:州气象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林业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八、强化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将气象工作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气象高质量发展统筹部署,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落实举措,切实履行责任,各县(市)要在2023年10月底前制定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气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统筹规划布局。统筹气象设施布局建设,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水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能源、旅游等部门要把所需气象设施纳入相关专项规划和工程项目,促进气象资源高效利用和开放共享。(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气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加强投入保障。积极争取省级资金支持,按照《2023—2025年黔东南州气象高质量发展合作建设项目清单》,落实省气象局支持建设项目资金1.2亿元,落实州县(市)政府配套资金投入0.5亿元,加强资金调度,加快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为全州防灾减灾救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气象科技支撑。(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气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加强法治建设。建立完善气象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严格实施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统一发布制度;规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责任单位:州气象局、州司法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加强落实监督。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对本实施意见的监督评估机制,每年12月前向州政府书面报告推进落实情况,适时报告重大项目进展和需要督办事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责任单位:州气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1日